⒈ 行状、书状结尾常用语。谓敬谨陈述。
引南朝 梁 任昉 《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“易名之典,请遵前烈。谨状。”唐 李德裕 《与桂州郑中丞书》:“伏恐製序之时,要知此意,伏惟详悉。谨状。”宋 汪应辰 《柴君墓志铭》:“谨状叔父行实,授诸执事者,惟先生幸而铭之。”清 焦循 《拣选知县李君滨石事状》:“今适当修府县志,奈何不编次其本末,以乞於大人先生,或赖以不朽。 循 不敢辞,谨状。”